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2019—2020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admin 发布时间:2020-10-30
根据《高等学院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0〕459号)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制定2019—2020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时间期限从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一、概述
(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在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拓展公开的范围、渠道和方式,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推进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规范重大事项科学论证程序和议事程序。认真贯彻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党委与行政的工作职责,构建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现代大学制度体系。制定完善了党政综合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行政日常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学院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更加科学规范,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以巩固机动巡视整改成果为契机,2019年度修订或制定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党委会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等制度,更加保障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和民主集中制的严格落实。切实规范了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工作流程。该统计年度内共召开党委会议54次,院长办公会议23次。
二是坚持发挥好教代会和工会的主渠道作用。2020年,工会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当好桥梁纽带,维护好教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贯彻落实《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建立和完善教代会相关制度。筹备召开第三届教职工代表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保障教职工依法参与学院建设的民主权利。扎实做好教代会提案工作。加强对代表提案工作指导,结合前期调研及确定的承办单位进行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下一步的提案工作提出了详细的办理意见。提高提案办理的质量和水平,真正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为学院建设和发展建言献策,凝聚共识。
三是广开言路,沟通信息。充分发挥学院官网、校务公开栏、电子政务平台、微信公众号、校园广播、校报、宣传栏的作用公开相关事项,设立书记信箱、校长信箱、纪委监察信箱和举报电话。
(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落实情况
学院各部门根据《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信息的同时,加强信息解读;公开的信息内容发生变更的,在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新。
(三)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近年来,学院积极优化信息公开组织流程,通过多元化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极大地提高了我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得到了广大师生、公众的好评。2019—2020年度,没有收到因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无涉及信息公开工作的复议、诉讼事件发生。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19—2020年度,学院通过官网主动公开信息4218条,通过电子政务发布各类通知、制度、方案和会议纪要409余个,发行《校报》8期,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158条,通过学院官网发布新闻、通知等272条,各部门网站526条。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基本信息公开:学院概况、党政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机构设置情况;学院发展规划、党委和党建、纪委等年度工作要点、工作总结;学院的重大决策,需要由广大师生监督执行的规章制度和政务程序。
2.学院领导班子廉洁自律情况公开:主要包括领导干部的住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方面的自查自纠情况及群众关注的其他事项。年度内制定完善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管理、会议经费管理、差旅费管理办法。制定出台并严格执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实施办法》《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修订)》《租赁社会车辆管理办法(暂行)》等制度,加大对学院“三公”经费管理和监督,对“酒桌办公”和“禁酒令”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
3.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高校思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出台了《2020年党委工作要点》《2020年纪委工作要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清单(修订)》,坚持抓实基层,打牢基础,全力构建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三级联动机制。制定出台《贯彻落实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实施方案》,基本实现“双带头人”支部书记选拔方式全覆盖。有序进行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健全完善基层组织体系,激发基层组织活力。
4.人事师资信息公开:包括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引进、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干部任免、人事调配、综合考核、先进评比、晋职晋级;教职工住房等有关政策依据、指标分配办法、数额、名单、审批程序等。落实2019—2020年度人才引进计划,全学年招聘各类人才35人,其中博士0人,硕士35人,本科10人。21人通过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积极稳妥,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人才工作,注重从教学科研一线培养领导人员,注重多岗位培养和锻炼领导人员,注重中青年管理骨干的培养使用,进一步规范中层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严格按程序办事,严把动议关、推荐关、考察关、决定关、任职关。严格做到“凡提四必”,年度提拔中层干部10人,免职2人,交流轮岗5人。
5.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公开:收入部分包括财政拨款、学杂费收入(包括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学院房屋租赁等;支出部分包括教职工工资、公务费、维修费、购置费、学院基建工程费、课酬等;完善学生网银缴费方式,增加微信支付、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缴费和跨行支付;进行校园一卡通一期建设,实现校园卡手机APP自助充值;加强与合作银行业务联系,积极推进智慧校园项目建设。对年度建设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做到月报告、全校发布,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并且督促了项目进度和资金支付工作。科学规范财经行为,出台了《财务支出审批办法》《项目评审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等,修订了《财务支出审批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等,完善了制度体系。加强政府采购项目管理,规范日常零星采购流程。加强对学院经济活动财务收支的合理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监管,制止损失浪费大、资金使用效益差等倾向,坚决制止乱做预算、挪用资金、提高开支标准、滥发补贴、截留收入、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违法乱纪行为。科学实施校内预算,强化预算执行,保障学院重点工作。严格按照出台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修订)》,加强对新增资产的验收、审核、入库等环节的管理。出台《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强化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针对第二轮资产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快老旧资产处置核销步伐,进一步理顺“账、物、人”关系。项目资产管理逐步规范,进一步明确基建项目建管职责,出台《现场签证管理实施办法》等制度,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的过程管理,规范现场签证行为,提高签证工作的质量与效率。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强项目方案论证、施工图审查、清单(控制价)及招标文件编制审核工作,最大程度上避免或减少施工过程中出现变更及争议。切实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职能作用。开展了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同步实施整改工作。2019—2020学年共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审计项目12项,审计资金468.18万元。接受了省财政厅的项目绩效评价和年度决算报表数据质量核查,使得项目管理更健全、财务报告质量更高。
(1)财务管理体制的信息公开:部门的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和业务管理流程。
(2)财务管理制度的信息公开: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上级财务文件及学院财务、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
(3)年度财务工作报告的信息公开:每年度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决算方案、经费使用、年度财务工作总结等资料。
(4)年度预决算情况的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在学院年度预算、决算批复后,将经批复的学院年度预决算相关报表(包括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务拨款预算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等)公开,接受全校师生和社会监督。
(5)学院、机关处室、各二级院(部)和直属单位日常收支情况的公开:教职工可依据程序,向所在部门提出公开一般收支情况的申请,申请通过后可获得相关信息。
(6)教育收费的信息公开:多渠道全面公开收费信息,推行“阳光收费”,通过迎新专题网站、财务处网站、新生入学通知书、网上收费平台和集中收费场所等渠道,将现阶段执行的全部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政策依据、收费范围及监督举报电话向学生及社会公开。
(7)其他财务信息的公开:教职工可以通过财务查询系统查看工资社保等情况,学生可以通过校园统一支付平台和专门的微信公众号查询到个人学费缴纳情况。
6.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公开:包括三好学生与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学生干部的选任,奖学金、特困生学杂费减免及困难补助,优秀毕业生推荐就业,毕业生就业派遣等;进一步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回访、家访制度,开展暑期走访慰问特困生活动,共走访16个地市共计54名学生及家庭,送出慰问金计10.8万元。做好各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2019—2020学年完成校内各项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12000余人次获资助,发放各类资助资金2000余万元。2019—2020学年评审并发放3733名学生国家助学金1231.89万元、国家奖学金21人(16.8万元)、国家励志奖学金446人(223万元);春季国家助学金提标资金3084人(46.4351万元)。认真做好各类奖助贷补免工作的评定,全学年1635人申请国家开发银行、农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金额1200余万元;提供勤工助学岗位近885人次,发放酬劳24万余元;发放特困学生临时困难补助23.4万元,为19名孤儿办理学费减免7.09万元;完成2019-2020学年学生“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共1374名学生获得学院奖学金,发放奖学金266.2万元。2019年度内还办理应征入伍学费资助、退役士兵学费资助340人,共计319余万元。
7.招生考试情况公开:包括招生政策、指标、录取分数线、录取结果等。按照政策公开、资格公开、计划公开、信息公开、申诉渠道公开、违规处理公开的原则,在信息发布与公示方面,努力做到全面、准确、完整、规范,有效确保招生信息的公开、招生过程的透明和招生结果的公示。
(1)招生章程的信息公开。学院《招生章程》由学院招生领导工作小组讨论通过,报学院党委会审核,经教育厅相关部门审核后,在学院招生网主页上向社会公布。学院还借助电视、报纸、社会网络、现场介绍等媒介,多渠道开展招生宣传报道,保证学生和家长第一时间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我校招生章程中明确来源计划的编制原则,对学院简介、录取原则、毕业生颁发证书、收费标准和奖助政策等内容有详细描述。各类型研究生招生章程对学院及学院概况、招生类别、招生专业、复试科目、招生计划等内容有具体说明。
(2)招生计划的信息公开。学院提前在网上公布招生计划、招生章程以及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做到公开透明。
(3)特殊类型招生办法的信息公开。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主动对接社会人员扩招工作,学院纪委指导监察审计处参与过程监督。按照社会人员扩招的招生时间、程序要求,学院及时向校内外公布相应实施方案;组织线上招生测试;及时在网上对测试名单、预录取名单进行公示,以确保社会人员扩招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4)招生录取进展的信息公开。在招生方面,适时开通录取进展、录取结果以及通知书寄送等录取信息查询通道;在学院招生网上开辟招生宣传日程安排等专题专栏,对招生的关键时间、关键事项作重点提示。
(5)招生咨询、监督渠道等信息的公开。学院在网上长期公开招生办公室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以方便广大考生和家长。积极回应考生咨询,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复社会投诉。
8.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发展,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认为其他应当公开的内容。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1.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年或每学期向教职工代表通报一次政务公开情况,接受广大教职工以及学生的监督。
2.电子屏、橱窗和布告栏:设立电子屏、橱窗和布告栏,便于广大师生监督。同时,设立举报意见箱,公布学院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投诉电话。
3.定期召开离退休干部代表、教职工代表座谈会,公布要求公布的并且可以公开的事项及执行情况。
4.通过校报,通报政务公开情况。
5.利用校园网、水利新闻网、电子政务系统实施政务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9—2020学年度,未收到需受理或答复的师生和公众信息公开的申请。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收费情况、减免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我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关注度较高,评价良好。他们对学院信息公开的途径、范围、内容等均表示满意,对信息公开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满足了他们的信息需求。
五、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情况
2019—2020学年度,学院没有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没有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本学年度,学院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内容,着力加强平台建设,特别注重加强对各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在信息公开的形式还有待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下年度将积极改进,进一步巩固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各类新媒体,创新公开形式,深化信息公开社会评议机制,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建立定期培训教育机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和业务知识培训;健全完善各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公开的定期督查,对照《清单》要求,指导各二级单位结合自身实际,优化完善本单位的信息公开责任清单,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落细。
七、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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